1. 每一个公正的判例,都可能为公众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块基石,而每一次失误,都可能成为这一信仰崩塌的链条。谈谈你的看法。
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化解社会矛盾,离不开司法公正。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相当程度上都要依赖公正司法,公正的审判使每个人都可以更加敬畏法律,而不公正的裁决则会严重的影响法律的权威性,使法律的权威受到动摇,试想一个国家丧失了法律的权威性又怎么能够管理好国家的公共事务,所以在公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形成人们对司法的依赖和信仰,法治才能实现。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想要做到真正的司法公正就必须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就是说司法的裁判要有统一的标准,如能达到这一要求,就是公正。
在实践过程中影响公正的因素,既有内部的,也包含外部的。内部因素,主要包括法律的运行,司法人员的执行等方面;外部因素,则主要体现为外部力量对司法的干预。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和原则,我国司法过程中采取回避、公开、辩护、证据、复审等一系列程序规则,要使所有的人都能看到、并切实感受到司法运作和裁判的公正性。影响公正司法的外部因素,不外乎权力、人情、利益等。解决权力干预问题,可以采取责任追责制,任何涉及到徇私舞弊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为了避免权力的影响,有必要将司法辖区与行政辖区相分离,为了保证审判公平也要采取公开裁判,对于一些重大案件,我们国家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进行,大大的提高了法律的威严,通过这种司法公开化来监督司法的公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对法律认同。
然而就算法律制度在健全,冤假错案都是客观存在的,然而在这样的事情出现时,将会使人们质疑司法的公正性,其实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客观理性地思考,在一个案件的侦破过程当中由于某些案件极其复杂,而导致在审判的过程中出现偏差。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更应该及时更正,采取一系列的方法来弥补所出现的问题,尽快的还受害者的公平,我们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如不妥为应对,将严重制约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同时更会影响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任。
所以在司法过程当中明确司法改革目标,探索达到目标的环节和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努力去做,成功不会遥远。坚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司法公正印入到每个人心里
2.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怕困难不为,怕犯错不为”谈谈你的看法。
基层干部往往被看成政策落地的最关键环节,只有基层工作到位,才能真真正正将中央的政策落实到位,才能让群众能够真正的享受到国家政策的落实,然而当前存在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群体中出现的“不作为”事实,有的是因为怕困难,有的因为怕犯错,不管原因是什么都会造成政策执行短路、不通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党中央的政策制度落实。因此,必须找准基层干部“不作为”的病根,对症下药,变“不作为”为“有为”。
基层干部的不作为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怕困难,另一方面怕犯错,怕困难指的是面对困难缺乏勇气,当前,一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还不够开放,致富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在为民办实事之前,前怕狼,后怕虎,将困难预计过多,致使缺乏信心,许多好的想法、思路只能胎死腹中,导致工作难以进行。
作为基层干部来说其工作压力十分巨大,基层干部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面对基层工作,基层干部既要对上级的指示做到上行下达,还要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各项事务,所以当面对困难的时候很多的基层官员受到了影响,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更多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去直面挑战,回想抗日战争、红军长征、改革开放,都是在一种不怕困难的精神下采取的成就,只有克服困难才能遇到良机。首先基层干部要学会走进群众,才工作的过程中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是我们直面困难的坚实力量,只有真正的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群众问题。其次要解放思想,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落后,由于安于现状,才会出现怕担风险不敢干,知识缺乏不会干,不思进取干不好的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工作激情和创造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同时还要大胆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实践才能在过程中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
另一方面在工作过程当中,一些基层干部因为害怕犯错而无所作为,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一个人在工作当中难免犯错,犯错并不可怕,然而如果因为害怕犯错而不去作为,就失去了基层工作的意义,在基层工作当中,只要一心为百姓着想,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小问题群众也是会谅解的。为了在工作中不犯错,少犯错,就必须不断进行学习,利用科学知识来武装自己,才能更好的服务人民。
在以后的工作中不管遇到什么问题,我都应该不断的学习,不断地提高自我,只有这样才能自我突破,做一个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