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人数
本次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864人。其中,录用计划总数的10%以上招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考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 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 人才”。
3.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4.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三) 报考阿拉善盟、额尔古纳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阿尔山市、科右前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四子王旗、 达茂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以及莫力达瓦旗、鄂温克旗、鄂伦春旗的职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当地盟市常住户口或为当地盟市生源。 以上条件的取得时间 要求为2012年11月25日之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至199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职位的,还应符合人**察招录条件。 (二)报考自治区和盟市本级机关和参 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 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旗县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类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 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 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截止2012年10月1日参加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人员。凡是 到2012年10月1日服务期满超出3年或被正式录用到机关、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 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 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包括录用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 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考 录办理录用手续前已被其他公务员招录考试录用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5日9:00—11月30日24:00。
有关部门的涉密职位不通过网络报名,由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 名。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 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 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同时报考者须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初审
报 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自治区机关(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资格初审由招录单位的自治区主管机关负责;报考盟市及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资格初 审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报考者对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可向自治区有关招录机关、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对招录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可向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6日后(重新修改信息 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最后两天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 的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12月2日24: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 报考。
2.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报考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 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将家庭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及低保证复印件以及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 件、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报名结束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601702),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用。
(四)因 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被取消的职位,将于12月9日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 自动退到报考者交纳报考费的银行卡里。 (五)报考者须于12月21日至12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自治区和盟市本级机关(单位)的职位,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下同)应不低于5:1,旗县以下机关(单位)以 及监狱、劳教所的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 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 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 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 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12个盟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 试成绩的计算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笔试成 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 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对于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的职位,将根据实际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