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呼和浩特市党群机关公开遴选
公务员及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呼和浩特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区为市直党群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及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特殊要求的见公开遴选职位名称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报考方式、程序及具体职位等情况见招考简章,请在北疆先锋网(内蒙古领导人才网)查询相关材料。2013年2月26日9:00至2013年3月5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0471—460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