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弱电管理2名,男性,要求弱电智能化管理相关专业;
(二)强电管理1名,男性,要求电气工程相关专业;
(三)暖通管理1名,男性,要求采暖与通风空调相关专业;
(四)给排水1名,男性,要求水质科学与技术、水处理工程相关专业。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场馆工作经验者录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25日-2013年2月6日
(二)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路1号市体育局416室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填写《鄂尔多斯市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
(四)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
(五)报名咨询电话:王龙(0477)8348930 1504949490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备的知识、基本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水平。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后,在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体育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