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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红山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网上报名公告
2015-04-27 16:54: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5】1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我区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采用网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5】1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我区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认定的办法。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领取体检表。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5月14日,超出规定时间范围将不能申请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

2、现场确认地点:红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五楼509)。

联系电话:8882322 联系人:冀永治

红山区确认点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西街海关胡同;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装订事项

确认时申请人首先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按提交档案目录单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目录单填写后放在第一页),需要照片处请按要求粘贴后到指定确认地点确认。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我局将材料退回,待申请材料符合标准后重新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填报申请完毕后在网站A4纸双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学历证书原件、A4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A4复印件;

(6)大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7)另外准备与网上申报时同一底版的大一寸免冠照片4张(照片后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备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普通话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红山区教育局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网报人员附件.xls

 

 

                                                                     红山区教育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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