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蒙古族幼儿园园长公告
为了更好地促进全市民族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蒙古民族教育条例》和赤峰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赤峰市直属机关科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赤组发〔2015〕8号),通过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方式,面向全市选聘蒙古族幼儿园园长。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竞聘岗位
(一)赤峰市直属机关蒙古族幼儿园园长
(二)赤峰市新城蒙古族幼儿园园长
三、竞聘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竞聘
四、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蒙古民族教育条例》和《关于印发〈赤峰市直属机关科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赤组发〔2015〕8号)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蒙古族,年龄五十周岁以下;
2.具有中师及以上师范类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3.截止到2016年12月5日,担任副园长职务满三年以上,担任园长职务满两年以上;
4.具有较强的蒙古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蒙古语会话能力,能够较熟练地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5.近两年年度考核优秀或者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
报名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0室)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76-833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