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复审时间:2012年9月3日9:30-17:00。等额递补时间:2012年9月6日17:30以前。
地点:培训中心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路南辅路80号,内蒙古文联南侧,军休中心办公楼二楼。市内乘53路、96路到军休中心站下车向南200米即到)。
(二)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书》,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通知书》和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资格复审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此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到培训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设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储备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三)没有按规定时间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要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等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五)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等额递补时间为2012年 9月6日17:30以前。同时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六)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复审人员和领导小组负责成员,要在其《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四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学西街108号)。
(二)测试方式:采用专业科目笔试方式。
(三)测试内容:社工专业知识,培训工作的公文写作、组织策划、项目开发、落实执行等相关知识。
(四)测试程序:应聘人员需携带《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要求用汉语答题。
(五)测试分数:专业测试试卷满分100分。
咨询电话:0471-3817806(内蒙古自治区社工人才培训中心)
举报电话:0471-6923157(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退伍军人职业技术培训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