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呼伦贝尔市大雁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满足广大职工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需求,经集团公司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医护人员。
一、招录原则
(一)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学科需要、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招录计划
本次共招录2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岗位招录人员情况见《大雁医院公开招录医护人员计划数及岗位需求表》。
三、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具备的条件:
每个岗位在符合《大雁医院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要求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有责任心和事业感;
3、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必备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招录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录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招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 9 月3 日------ 9月7 日,每天8:00-11:00,14: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大雁医院一号楼一楼西侧招录“医护人员报名处”。
3、咨询电话: 0470-8645078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招者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二张。是矿工子女的,需提供有经办人签字的矿工子女证明。按照要求填写《大雁医院公开招录医护人员报名表》(附表),报名表领取方式:可到报名地点领取。准确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人员经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2)每位应招者限报一个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以现行国家相关专业教材为主。笔试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实际操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应知应会及相关实际操作技能。
2、面试的组织:面试的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原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60%、面试成绩40%比例进行合成。
五、确定拟招人选
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出名次,凡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如下条件确定拟聘入围人选:(1)职称高的考生;(2)学历高的考生;(3)有临床经验考生。将考试结果报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组织:体检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三)体检标准:男,身高1.60米以上,女,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1.0。
七、考核
对拟招人选,通过查阅档案、调查、政审(由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及辖区派出所共同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核,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一)有重大政治问题的;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乱纪表现的或参与犯罪活动正在受审查尚无定论的;
(三)在报考资格、条件、经历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
(四)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或医德、医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五)有其它问题,不宜进入医疗卫生队伍的。
八、人员的递补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根据招录计划在同职位应招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录用与待遇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公司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医院,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将通过呼伦贝尔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机构,以劳务派遣形式予以招聘,劳务期3年。招聘人员与大雁医院医务人员同岗同酬。优先录用大雁公司矿工子女。一经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签订3年的劳务合同。
十、监督
(一)由公司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录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报名人员应详细阅读公开招录人员方案的招录条件,如因弄虚作假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应招信息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应招者,取消应招资格。
本方案由集团公司公开招录医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雁公司公开招录医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大雁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及招聘条件表
招聘岗位(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所需专业 | 学历要求及其他条件 | ||
内科医生 | 4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持有呼伦贝尔市户籍。 |
外科医生 | 2 | 临床医学 | |
B超医生 | 1 | 临床医学或影像学 | 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持有呼伦贝尔市户籍。 |
放射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或影像学 | |
药剂科药师 | 1 | 药 学 | 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持有呼伦贝尔市户籍。 |
检验科医生 | 1 | 医学检验学 | |
护 士 | 10 | 护 理 学 | 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证;持有呼伦贝尔市户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