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公告
根据2012年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9月24日。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呼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94号荣胜大厦二楼党政办)。
3、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务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及岗位需求所需证件,2012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开具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9月24日下午17:30,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5、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取消专业测试资格而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于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进行资格复审(由于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原因而未能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专业测试时间:
1、结构化面试时间为9月28日,9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应聘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次序在开考前半小时通过抽签确定。
(三)专业测试地点:
结构化面试地点:呼市建委南楼评标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3号)。
三、咨询和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0471—4962227(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
2、举报电话:0471—6945779(自治区住建厅人事处)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