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和优化广播电视事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工作水平,经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聘用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汉语电视播音员2名,其中男播音员1名、女播音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3、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制发实施方案
2012年10月30日在赤峰市和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林左旗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必须通过网上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6日——11月7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巴林左旗广电中心四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巴林左旗公开招聘广电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
(三)考试
电视播音员岗位采取上镜播音方式进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职位保留空缺,不予开考。考生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者具备录用资格,按照性别及得分高低分别排名。
总分100分,其中上镜(播音声效)占70分,气质仪表占30分。面试按男女分别进行。
面试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上午8:00
(四)招聘与管理
1、拟招聘人员在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监督举报电话:0476-7863422。
2、播音员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发放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此方案未尽事宜,由巴林左旗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近期热点:
2012年赤峰巴林左旗招聘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12-11-05 14:40: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改善和优化广播电视事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工作水平,经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