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由院公开招聘办公室对通过自治区2012年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与健康街交汇口西北角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4层2号会议室。
(三)递补时间:2012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号楼五层组织人事处503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资格复审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此证明);
②留学回国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岗位要求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相片(2张)。
2、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薄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3、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设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储备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5、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由院公开招聘办公室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同时报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所提供材料顺序排列要求:
(1)审核后返还给本人的材料,排列顺序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六项目人员的服务项目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其中“储备人才”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储备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原件等。
(2)单位审核后需留存的材料,其装订顺序为:
①《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户口簿复印件,集体户本人户籍页复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薄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⑤六项目人员的服务项目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其中“储备人才”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储备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复印件;
⑥材料一律用A4纸,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二、
专业测试方式:采用“专业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专业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一)专业科目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12月3日上午9:30—11:00;
2、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与健康街交汇口西北角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4层第一考场、第二考场和第三考场,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二)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8:00—18:00),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与健康街交汇口西北角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4层会议室。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三、咨询电话
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0471— 6686841
内蒙古水利厅人事处:0471—5259439
内蒙古人社厅公开招聘办公室: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12年11月12日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