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内人社发[2012]36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组织开展了2012年自治区首届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暨呼和浩特市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一个月。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反映举报问题。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31日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邮编:010055)
人社厅专技处联系电话:0471-6946607
关于公示2012年自治区首届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暨呼和浩特市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
2013-01-01 16:06:5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内人社发[2012]36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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