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舞蹈演员30名(其中男12名,女18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舞蹈专业毕业;
(4)形象气质好,身体健康;
(5)年龄应在23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3年1月1日;
(6)男舞蹈演员身高要求1.75米以上,女舞蹈演员身高要求1.65米以上;
(7)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9)户籍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2月4日至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包头市文化局406房间(包头市昆区政府对面、内蒙古包头博物馆院内)
(二)报名须知
1.报名工作由市文化局负责,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包头市文化局网站(http://www.btwhj.gov.cn/)、包头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btrs.gov.cn/)下载报名表。
2.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包头市直属国有文艺院团招考舞蹈演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提供本人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数码彩照3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专业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经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测试。初审内容包括年龄、学历、身高及身体条件等。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专业测试的办法进行,分为把上把下、专业技巧、舞蹈表现及才艺展示。总分为100分。
(1)把上把下。占15分。主要测试基本功、基本专业技能。
(2)专业技巧。占20分。主要测试舞蹈技能、技巧水平。
(3)舞蹈表现。占60分。主要测试舞蹈者对舞蹈的理解、表现和全面的展示。
(4)才艺展示。占5分。主要测试舞蹈者文艺素质、文化素质、语言表达、文艺表现的素质水平。
(5)在内蒙古话剧院、包头市民族歌舞剧院、包头市漫瀚艺术剧院聘用的现职人员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半年不加分,满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高加2分,以2013年1月1日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总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
专业测试设评委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若专业测试合格人数达到或多于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程序。若专业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程序。
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考生总成绩将于专业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报名地点、包头市文化局网站、包头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从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从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报名地点、包头市文化局网站、包头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由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公务员局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5317406、5317408
点击附件,即可下载报名表。
包头市直属国有文艺院团招聘
舞蹈演员工作领导小组
包头市直属国有文艺院团招聘舞蹈演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