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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呼和浩特清水河县招考聘用幼儿教师简章
2014-03-28 17:07: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4年呼和浩特清水河县招考聘用幼儿教师简章来源:清水河政府网点击数:7更新时间:2014-03-28 15:38:57根据《清水河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实施方案》,现将招考工
2014年呼和浩特清水河县招考聘用幼儿教师简章
来源:清水河政府网    点击数:7    更新时间:2014-03-28 15:38:57

根据《清水河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实施方案》,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计划考聘用
  我县计划招考聘用幼儿教师30名(其中,定向招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2名,蒙汉语兼通人员4名)。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所有报考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幼儿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幼儿教育教学基本功;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聘用后,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专业要求:幼教(师)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院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蒙汉语兼通”人员不限专业);
  6、户籍要求:2014年4月5日前具有清水河县户籍(“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蒙汉语兼通”人员不限户籍);
  7、年龄要求: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1983年4月5日以后出生;
  8、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4年4月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是截止2014年4月5日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的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呼和浩特市地区在编教师和经我市教师招聘考试正式录用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曾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09年4月5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5日(周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清水河县教育局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
  (2)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应在考试报名结束前有效);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报考者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清水河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清水河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请报考人员按要求登录清水河县政府网站下载有关表格,如实填写后报名。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提前准备,以免延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报考资料报名。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电话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通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幼儿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抽组专人(纪检监察、教育、人社、公安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时审查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是否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填错信息导致报名资格失真的,不予报考。
  审查后审查人员要签注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清水河县政府网、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告,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应达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县幼儿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
 (二)笔试
  1、清水河县2014年招考聘用幼儿教师笔试委托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与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14年教师招考聘用笔试同时进行。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知识成绩按40%,专业知识成绩按60%比例加权计算。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翰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4个少数民族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其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
  3、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笔试提供汉文试卷,必须用蒙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笔试提供汉文试卷,可以用蒙文作答,也可以用汉文作答。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同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县幼儿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清水河县政府网及报名地点公布。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报名,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各报考类别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赋分执行市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标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分别在清水河县政府网和报名地点予以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的成绩之和计算报考者的总成绩并予以公布,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
  6、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清水河县政府网和报名地点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入体检范围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从各报考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考试总成绩、体检合格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教育局按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人员的综合素质,考核采取书面鉴定的方式进行。进入考核范围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从各报考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清水河县政府网和报名地点予以一周的公示。对于弄虚作假的举报,经过查实,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并追究在此项工作中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从各报考类别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从各报考类别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新招考聘用的教师本着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四、监督监察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7912738(纪委监察局)
  7912123(教育局)
  五、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须签订《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此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清水河县公开招考聘用
  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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