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包头市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详见附件1《2015年包头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等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星期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包头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包头市中心医院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护士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3张。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以备核查。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存在不实情况、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面试采用抽签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按照笔试占55%,面试占45%的比例计算招聘人员的总成绩,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关注包头市中心医院网站,获悉笔、面试时间。
(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包头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岗位选择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录用办法
按照《包头市中心医院关于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四、待遇
经试用合格后按照《包头市中心医院关于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上“五险”。
五、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并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招聘信息和各项公示信息均在包头市中心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3.联系电话:0472-6955266
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2015年包头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