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人员3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1975年以后出生,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交管部门核发的A1型驾驶证1名,1980年以后出生,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交管部门核发的A2型驾驶证1名,1990年以后出生,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交管部门核发的B1型驾驶证1名,且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无责任事故纪录,熟悉交通法规,有长途驾驶经验;
2、身高168㎝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传染性和慢性等疾病;
3、具有锡盟地区户口,并能在市区内自行解决食宿;
4、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1、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两年期限);
2、基本工资1800元/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领取行车出差补贴;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聘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
4、聘用期满后,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续聘或解除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锡林大街中段锡盟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三张免冠一寸彩照前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报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
3、考核方式
招聘单位通过实地路考和理论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拟聘人员;
4、审核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
5、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经研究确定后,公示3天,接受监督。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宋昕宇 电 话:0479—8222296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