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人社发[2009]72号)文件《赤峰市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继续面向全旗招募20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参加人才储备。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人才储备选拔对象
原则上为2013年以后毕业派遣到敖汉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申请储备的企业
新惠镇内生产经营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能长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并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具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企业。
三、人才储备的待遇
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各级财政给每名毕业生每月700元补贴,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人才储备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人才证书,并按规定享受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生相应待遇。
四、申请参加储备程序
(一)申请储备单位。有意参加人才储备的单位于2015年9月15日―9月18日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申请到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二)下达计划。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所有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情况及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后,确定人才储备单位,并下达人才储备计划。同时在中国敖汉网和敖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高校毕业生报名办法。有意向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请于9月15日――9月18日期间到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预报名,填写《敖汉旗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申请表》,报名时需本人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
(四)组织招聘。2015年10月8日上午举办“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小型招聘会”要求审核通过的人才储备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均参加招聘会,并进行现场招聘。高校毕业生与人才储备单位在招聘会上进行双向选择。招聘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署协议。高校毕业生与储备单位在招聘会上双向洽谈成功后,单位将拟储备人员名单、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敖汉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下达的储备计划审核确定人员,与毕业生、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五、联系方式:
敖汉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祁晓伟
联系电话:0476-432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