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运营管理,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机铁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21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 (户籍条件为: 普通高校高考入学前为乌兰察布户籍或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乌兰察布户籍);
4、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工勤技术岗位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驾驶员要求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 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10月31日至198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未满五年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w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31日—2015年11月4日17:30前。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同时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2吋正面免冠数码彩照(如照片模糊则审核不予通过,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整个公开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所有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才能打印《报名登记表》。(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0474-8306300)。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17:30前(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用人单位须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1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及时退回由报考者补充完整。
2.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三份,网上自行打印)于2015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前)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厅(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服务大厅二楼)现场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不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3.查询“报名是否成功”的时间:2015年11月10日。
4.符合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的考生,考试结束10天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后,按规定标准退给考生(2015年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4年毕业生减半收取,2013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收全费)。具体退费时间、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5.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者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后,由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办理退费。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11月11日—11月14日。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汉文制卷,考生可以用汉文或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
(三)加分条件: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作为资格复审岗位缺额递补人员控制线。
(六)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报考同一专业,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国有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机铁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二)面试方案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网址:www.wmpta.com.cn)。
(三)面试方式: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工勤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9人组成。评委应具有相应资格,外聘评委不低于三分之二。
(五)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赋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工勤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考核与体检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为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二)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三)考核。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进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在5.0以上;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4、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有企业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人员身份为国有企业职工。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解除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2年内不能调动工作或参加其它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九、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构成,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同时根据在岗工作年限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
(二)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四)本简章由市机铁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4-815096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0474-8306300(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乌兰察布机场铁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乌兰察布市机场铁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 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设置表
招聘岗位 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21(人) | 招聘条件 |
备 注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职业资格要求 | 其他要求 | ||||
管理岗位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普通高校全 日制本科 及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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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4-815096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0474-8306300(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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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1 | 档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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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后勤管理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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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1 | 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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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1 |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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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勤管理 | 1 | 空中乘务 |
| 旅游管理类 | |||
专业技术 岗 位 | 财务会计 | 2 |
普通高校全 日制本科 及以上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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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1 | 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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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通信技术 | 2 |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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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 | 1 | 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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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 | 1 | 平面设计 |
| 艺术设计学 | |||
自动化设计管理 | 1 | 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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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术 岗 位 | 机电技术 | 3 | 普通高校全 日制专科 及以上 | 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 |
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男 性 (野外外勤工作和 夜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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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给排水技术 | 2 | 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 | |||||
驾驶员 | 2 | 高中及以上 | 驾驶员 | B2驾驶本以上(含B2) |
网上报名系统所对应的职位代码说明 | |||
招聘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报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管理岗位 | 人力资源管理 | 1101管理岗位/人力资源管理 | 1101 |
管理岗位 | 档案管理 | 1102管理岗位/档案管理 | 1102 |
管理岗位 | 餐饮后勤管理 | 1103管理岗位/餐饮后勤管理 | 1103 |
管理岗位 | 行政管理 | 1104管理岗位/行政管理 | 1104 |
管理岗位 | 工商管理 | 1105管理岗位/工商管理 | 1105 |
管理岗位 | 地勤管理 | 1106管理岗位/地勤管理 | 1106 |
专业技术岗位 | 财务会计 | 1201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会计 | 1201 |
专业技术岗位 | 市场营销 | 1202专业技术岗位/市场营销 | 1202 |
专业技术岗位 | 网络通信技术 | 1203专业技术岗位/网络通信技术 | 1203 |
专业技术岗位 | 绿化管理 | 1204专业技术岗位/绿化管理 | 1204 |
专业技术岗位 | 规划设计 | 1205专业技术岗位/规划设计 | 1205 |
专业技术岗位 | 自动化设计管理 | 1206专业技术岗位/自动化设计管理 | 1206 |
工勤技术岗位 | 机电技术 | 1301工勤技术岗位/机电技术 | 1301 |
工勤技术岗位 | 供热给排水技术 | 1302工勤技术岗位/供热给排水技术 | 1302 |
工勤技术岗位 | 驾驶员 | 1303工勤技术岗位/驾驶员 | 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