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包头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和部分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工作人员简章》(包人社办字〔2015〕137号)要求,现将减免报考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2015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低保家庭考生免收报考费;201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考费。
二、办理程序
办理减免报考费时请携带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015年和2014年毕业的考生还须携带毕业证原件(未领取毕业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低保家庭考生须持家庭低保证明原件。请广大考生按指定时间到市人事考务中心(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稀土大厦北)406室办理退费手续。减免报考费可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时代办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考生的相关原件。减免的报考费直接打入报名时的交费账户。
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直接打入报名时的交费账户,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如笔试缺考将不再减免报考费。
三、退费时间
2015年11月18日—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周六日休息)。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尽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