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机关、事业单位增进人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事业单位拟录用鄂伦春族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时间为7天,即2015年12月21日—12月27日
二、拟录用人员名单
1、考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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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受理方式及要求
1、旗纪委监察局;
2、举报人可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对公示内容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真实准确,线索清楚,有据可查;受理部门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3、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公示期间,设立公示专线电话。
旗纪委监察局:5621114
特此公告
鄂伦春族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