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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商都县招聘县公立医院院长实施方案
2016-03-04 16:12: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我县公立医院基本医疗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根据《商都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商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我县公立医院基本医疗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根据《商都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商都县县医院院长、中医院院长。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通过院长竞聘上岗,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公立医院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确保两所改革医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公立医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招聘岗位与职数

本次招聘公立医院院长岗位共2个,其中:商都县县医院院长岗位1个、商都县中医院院长岗位1个。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商都县公立医院院长,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范围

凡商都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六、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3.能够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4.具备《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参加竞聘人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竞聘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4、执业资格与职务条件:

(1)医学类毕业的竞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连续满3年以上领导工作经历(指现任或担任过医疗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领导干部或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职务;县级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

(2)非医学类毕业的竞聘人员:必须具备连续满3年在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任正科级实职领导职务,或在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任副科级实职领导职务连续满5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七、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笔试和面试(成绩公示)、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为顺利完成公开招聘商都县县级医院院长工作,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曹凯宏同志为组长,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招聘方案。招聘方案由商都县公开招聘县级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三)发布招聘信息。由商都县公开招聘县级医院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商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当地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方案。

(四)组织报名。

1.报名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商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至3月10日17时30分止;

3.报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商都县公开招聘县级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4.联 系 人:郝建飞

5.联系电话:0474-6919749 13847443180

(五) 资格审查、公示。在公开招聘县级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生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查阅报名者执业资格、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时间及职务等,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经公示无异议者,准予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低于比例要求,报经领导小组重新决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内容包括公立医院改革所涉及的政策及院长所必须具有的管理能力等方面内容。笔试成绩及时进行公示。

(七) 面试。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取演讲与答辩的形式进行,共25分钟,其中: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讲主要测试竞聘者的领导与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答辩根据考官提出的题目进行。面试成绩当场进行公布。

(八)考核与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的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考核与体检结果上报县委常委会。

(九)确定拟聘任人员。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人选考核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拟聘任职人选。如经考核无合适人选,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取消本次招聘。

(十)拟聘任人员公示。对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办理聘任手续。经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由商都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三年(试用期一年)。任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八、聘任年限及待遇

聘任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聘任期间院长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绩效待遇与工作业绩挂钩,具体年薪标准由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目标任务情况核定。

九、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宣传,注重实效,保证质量,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严密细致和公开透明。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将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任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公开招聘商都县县级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曹凯宏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 刘晓俊 县委副书记

米树云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郭玉广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生智 县人大副主任

张丽霞 县政府副县长

张晓玲 县政协副主席

金建民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卞海容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刘志宏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赵亚弼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霄鹰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燕志军 县发改局局长

杨玉山 县深化改革办常务副主任

赵江海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此次竞聘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卞海容兼任。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事宜,可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474-6919749、13847443180(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举报电话:0474-6918021(县纪委、监察局)

0474-6917575(县委组织部)

 

商都县公开招聘县级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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