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3月11日公布,根据《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最低合格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本次考试“蒙汉兼通”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普通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下方附件,请广大考生及时下载查询。
二、本次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3月25日,报考市直部门岗位的考生到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报考各旗县区岗位的考生到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资格复审。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户口在区外的巴彦淖尔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巴彦淖尔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特别提示: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试视为放弃聘用,不予进入面试范围。
成绩咨询电话:0478-8527514 0478-8527257
市直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8527514
临河区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8761564
乌前旗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3269189
乌中旗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5912410
乌后旗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4666642
杭锦后旗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6622394
五原县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5236629
磴口县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8-426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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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巴彦淖尔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xls
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