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通辽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下列考生(名单附后)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体检由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钢笔(碳素笔)。
3.体检费每人36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交给医院。个别考生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或按医院要求需要复检的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禁食、禁水),体检前2天要多休息,清淡饮食,不要饮酒吸烟。
2.女性受检者,妇科检查前应向妇科医生声明婚姻状况(已婚或未婚)。女性月经期请勿做妇科检查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的受检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存在上述情况不告知医院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3.所有体检报告单及表格个人均不得带走。
4.体检期间保持医院环境卫生及工作秩序,服从医院管理。
5.考生要保持联络方式畅通,遇有特殊情况或手机号码变动要及时拨打0475-2297996(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联系。
三、体检时间、地点
考生务必于2016年11月6日早6:30到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地址:科尔沁区和平路616号原人才市场一楼),7:00准时乘车去定点医院体检。规定时间不到,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