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及扶贫工作知识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才交流中心,招聘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填错民族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3、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招考录取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录取时,需加试(笔试)确定人选。
七、考试和成绩公布
(一)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八、公示和聘用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述各项结果产生拟聘用人员。即:根据总成绩产生拟聘用人员,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在莫旗新闻网、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公布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举报电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70-4686199、旗扶贫办电话:0470-4626347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聘用后待遇,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标准按劳动法规定的莫旗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加绩效工资,并缴纳“五险” ,工资“五险”中单位缴纳部分由旗财政承担,“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旗扶贫工作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在考场内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莫旗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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